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農民工工作的決策部署,鞏固全省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成果,做好2023年春節(jié)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四川省法學會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學研究會梳理農民工朋友“討薪”過程中的突出問題,結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做出以下解答。
問:關于“勞有所得”,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
答:農民工工資不得被拖欠。《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完成勞動任務。
問:行政主管部門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中具體承擔什么職責?
答:政府各部門協同聯動,防范和化解“討薪”糾紛。《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yè)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履行行業(yè)監(jiān)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fā)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fā)的社會治安案件。
問:工資支付是否可以用貨幣以外的其他形式?
答:不可以!稐l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問: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總包方未付款等理由調整工資支付周期?
答:不可以。《條例》第十二條至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時為周期支付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依法約定。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法定節(jié)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時支付。
問:工資是直接打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卡上嗎?
答:是的!稐l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并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fā)工資憑證。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用人單位或者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變相扣押。
問:用人單位有義務出具工資明細嗎?
答:有義務。《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臺賬,并至少保存3年。書面工資支付臺賬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作時間,應發(fā)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fā)工資數額,銀行代發(fā)工資憑證或者農民工簽字等內容。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
問:被拖欠工資,有哪些維權途徑?
答:可以尋求行政救濟或者司法救濟!稐l例》第十條規(guī)定,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問:維權應提前做好哪些準備?
答:要盡量收集在用人單位工作的一切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表、近期銀行工資卡流水、工作證、考勤記錄、工作群聊天記錄等。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執(zhí)法機構舉報投訴可以提前準備好舉報投訴申請書,載明工資拖欠原因、拖欠時間、拖欠金額等情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準備好仲裁申請書,以及有關勞動報酬的資料。《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問: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答:可以!稐l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并依法為請求支付工資的農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務相關機構應當積極參與相關訴訟、咨詢、調解等活動,幫助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問:用人單位倒閉了還需支付拖欠的工資嗎?
答:需要!稐l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被撤銷或者依法解散的,應當在申請注銷登記前依法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未依據前款規(guī)定清償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主要出資人,應當在注冊新用人單位前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問: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工資有法律責任嗎?
答:涉嫌觸犯刑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問:“討薪”過程中有哪些禁止行為?
答:1.在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上述單位;攔截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聚眾拉橫幅、喊口號等。2.反映訴求過程中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3.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4.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等。5.揚言實施報復社會、單位、個人等。6.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農民工如在討薪過程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對其予以警告、罰款、拘留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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